索  引  号 MB1846817/2019-00012 分        类 基金监督  
发布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03-29
标        题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苏医保发〔2019〕22号
时        效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医疗保障局:

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是今年医疗保障领域的头等大事。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定于2019年4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三、宣传形式

(一)开办专题栏目。省局和各地医保局要加强与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媒体的联系,采取政策信息发布、专题、专栏、系列报道、两定机构负责人访谈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刊发报道打击欺诈骗保政策、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以及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等。

(二)印发宣传资料。省局和各地医保局要对医保待遇政策、筹资政策、打击欺诈骗保政策以及异地就医等经办服务流程进行梳理,组织编印一批实用、易懂的政策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在两定医药机构宣传橱窗、医院门诊大厅、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柜台处张贴、发放,让每一位参保人员都直观了解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政策。

(三)发布公益广告。各地医保局要加强与交通运管部门、大型物业公司的联系,制作一批公益广告短视频和海报,在地铁、公交、公共楼宇电梯内播放、张贴,广而告之打击欺诈骗保政策。

(四)开设专题网页。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随着机构三定职能的落实,在局网站上设置打击欺诈骗保专题网页,全面刊登国家、省和当地打击欺诈骗保政策。要及时将当地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并在网站上刊登。

(五)征集宣传素材。发动工作人员和医药机构制作一批反映打击欺诈骗保政策、欺诈骗保的案例等方面的微电影、短视频和动漫片,省局在活动结束后组织评选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奖,并在省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播放。

(六)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组织系统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走进定点医院,通过座谈、授课等方式,向医院管理层、医保办工作人员和医生、护士集中宣传医保政策,介绍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要走进定点零售药店,听取药店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认识,介绍医保个人账户管理,禁止以药换物、以药换药等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政策。要走进企业、街道社区、乡村等群众居住集中地,宣传医保政策,解答群众疑问,贴近群众做好医保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按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动员,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各地要广泛告知国家、省和当地举报投诉渠道,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三)各地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朱雪琴 电话:025-83290273传真:025-83290275 邮箱:379351212@qq.com

附件:1、宣传用语

2、宣传海报、折页样式(另发)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宣传用语



1、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2、打好欺诈骗保“歼灭战” 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3、依法依规重拳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4、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5、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6、绷紧防范之弦  严打医保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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