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846817/2019-00048 | 分 类 | 建议提案结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24 |
标 题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19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苏医保复〔2019〕52号 | ||
时 效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19号建议的答复
董叶荣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居民医保纳入慢性病补助”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慢性病纳入居民医保保障范围和建立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平台
近年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居民医保保障水平。一是建立和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建立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重点保障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医药费,以及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费用支出,并合理设置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二是要求各地要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把一些病期长、治疗费用高的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以徐州为例,门诊特定项目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等16个病种。三是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增强托底保障能力。结合临时救助制度,扩大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覆盖面,按规定对低收入人口中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的门诊、住院费用予以救助。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无力承担医药费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18年,全省共救助困难群众876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23.3亿元。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有效满足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新一届机构改革组建了医疗保障部门。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注重制度政策的顶层设计,在有关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门诊支付政策的方向是推进职工医保门诊费用从按病种向按费用支付过渡。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抓紧制定具体方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指导各地推进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同时,今年我们还将出台建立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拟将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由住院、门诊特殊病向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拓展,进一步减轻慢性病患者门诊费用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关于加强慢性病防控宣传,倡导居民健康生活方式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一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项目。2019年为713万名高血压患者和224万名糖尿病患者提供体检、随访评估、干预转诊等健康管理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有效提升血压、血糖控制率。二是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2017年,联合体育部门启动第二阶段全面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深入开展“三减三健”、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和心理健康等4个专项行动,结合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出台健康步道、健康主体公园、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建设指南,开展“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赛等活动,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三是大力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结合“全面健康生活方式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卒中日等健康宣传日,通过微博、微信、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和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广泛宣传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科学传播慢性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下一步,卫生健康部门将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不断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重点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提高慢性病患者生活质量。
感谢你们对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