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846817/2019-00056 分        类 建议提案结果  
发布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06-24
标        题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94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医保复〔2019〕60号
时        效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94号建议的答复

冯景文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艾滋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和重大疾病医疗待遇”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要求,艾滋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健全防控服务网络。全省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已扩展至48家。二是落实免费治疗检测。2016年以来,对所有自愿和无临床禁忌的感染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治疗成人病例25372人(在治22388人),累计治疗儿童病例67人(在治47人),病毒抑制率94.9%;完成CD4细胞检测23527人份,完成病毒载量检测17916人份。三是规范临床诊疗。按照临床路径要求,对艾滋病合并肺孢子菌肺炎、艾滋病合并活动性肺结核等6个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开展规范治疗。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优化艾滋病检测、咨询、诊断、治疗等工作流程,推广从诊断到治疗“一站式”服务,提高感染者和病人治疗及时性,扩大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力争到2020年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以及治疗成功率都提升至90%以上。

同时,医疗保障部门立足部门职能,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一是做到应保尽保。制定出台《江苏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对包括艾滋病患者在内的参保人员,符合省定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条件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确保及时参保、应保尽保。截至2018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已覆盖7721.8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4969.1万人,资助困难人员参保349万名,资助金额8亿元。二是优化保障范围。在药品目录方面,规定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内的药品,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治疗艾滋病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除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外,我们还将沙奎那韦、恩夫韦肽、恩曲他滨、恩曲他滨替诺福韦、司他夫定、利匹韦林等抗病毒药物纳入2018年版省药品目录乙类药品,各地统一执行。在诊疗项目方面,将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包括各种免疫学方法、单扩法、印迹法、酶免法、干免疫法、化学发光法、免疫荧光法、酶联免疫法、金标法)、艾滋病特殊疾病的护理等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并按规定支付。三是纳入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要求各地积极推进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22种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基金支付达到病种付费标准的70%。部分地区通过门诊慢性病、门诊艾滋病专项待遇保障。如,南京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在门诊免费享受抗艾滋病病毒和机会性感染治疗及相关检查,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每人每季度1000元的定额标准包干使用。目前,扬州市艾滋病患者因机会性感染等住院治疗可以按规定报销。今年我们还将出台建立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拟将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由住院、门诊特殊病向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拓展,进一步减轻包括艾滋病患者在内的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措施,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持续改进医保管理服务,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非常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