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1)修改的通知
一、应联盟相关地区要求,现对2019年9月1日发布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1)及附表(《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中“吉非替尼口服常释剂型250mg”及“培美曲塞注射剂500mg”两项采购品种的首年约定采购量修改如下:
1、吉非替尼口服常释剂型250mg:海南首年约定采购量由284.36万片修改为3.88万片;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相应调整为:539.27万片。
2、培美曲塞注射剂500mg:海南首年约定采购量由7.08万支修改为0.07万支;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相应调整为:12.01万支。
3、因以上修改而引起的50%采购量汇总值、60%采购量汇总值、70%采购量汇总值及附表(《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中依据以上数据计算所得的数值均做相应调整。
二、附表(《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中:
1、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20mg总计项下序号25:规格10mg修正为20mg;
2、奥氮平口服常释剂型5mg总计项下序号25:规格10mg修正为5mg;
3、依那普利口服常释剂型10mg总计项下序号25:规格100mg修正为10mg;
4、培美曲塞注射剂500mg总计项下序号25:规格100mg修正为500mg。
《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1)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联合采购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各相关申报企业:
应联盟相关地区要求,现对2019年9月1日发布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1)及附表(《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中“吉非替尼口服常释剂型250mg”的首年约定采购量在2019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1)修改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如下:
1、吉非替尼口服常释剂型250mg:江西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由102.92万片修改为15.9万片;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相应调整为:452.25万片。
2、因以上修改而引起的50%采购量汇总值、60%采购量汇总值、70%采购量汇总值及附表(《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中依据以上数据计算所得的数值均做相应调整。
《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1)及《关于<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1)修改的通知》中2019年9月6日发布的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联合采购办公室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