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6 16:04浏览次数:
为加快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根据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拟新增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现予以公示(见附件1-3)。
公示期:2020年11月6日- 11月1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25-83290267,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10号楼209房间,邮政编码210004,邮箱:jsyb_jgbs@163.com。
附件:1.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