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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原创文艺作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29 14:48 浏览次数: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为进一步宣传医保政策,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激发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积极性。现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原创文艺作品。

征集目的:

通过创作文艺作品,深入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并自觉维护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征集主题及要求:

紧紧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主题。作品要求原创,形式不限,微电影、短视频、动漫片、歌曲、戏曲、诗歌、书法、绘画等均可,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富有积极性和感染力。

作品报送要求:

1.作品可以通过电子形式发送,邮箱地址:821014121@qq.com;或直接联系海门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联系电话:0513-82398003。

2.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字样。

3.征集时间于2020年4月20日截止。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收件或电话联系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所送达作品均不具有评选资格。 

作品采用:

入选、入围作品将组织专家评审产生,共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8名,各200元书券。获奖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法律保护:

1.方案一经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对被选作品进行修改,选用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活动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完善工作。未经活动主办方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2.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在公开征集截止日期3个月内没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主处理作品。

4.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门市医疗保障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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