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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组织开展医保市级统筹督查调研

发布日期:2020-08-31 17:45 浏览次数:

8月18日至20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由沈益锋副厅长和相伯伟副局长带队,对苏州、南通、盐城三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联合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三市医保经办机构实地走访,了解医保公共服务、群众体验等情况,并召开三场督查座谈会,听取市级统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联合督查组认为,苏州、南通、盐城三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省实施意见及各市实施方案要求,出台待遇过渡统一、基金统一管理等具体配套文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创出了若干各具特色的亮点做法。市级统筹取得了基金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待遇政策统一平稳有序、社会反响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联合督查组对三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更加注重分级责任的落实。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在管理上强化基金收支、使用全过程监管,压实县(市、区)扩面征缴、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责任。结合市级统筹,提前谋划明年的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确定、预算编制等工作,更好落实应缴尽缴、应收尽收,确保基金可持续。二是更加注重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医保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年”各项工作举措,加强政策培训,提升经办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对县(市、区)经办机构的指导和规范,持续优化群众医保公共服务体验。三是更加注重抓好信息系统的建设。按照“不破不立”的原则,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作,在系统升级改造和信息人才培养等方面超前谋划。四是更加注重做好市级统筹的宣传工作。对待遇政策的调整做好广泛全面细致的政策解读和重点宣传,使群众更易于接受并更加支持改革推进,不断调整完善政策,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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