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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保实施统一的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0-09-07 10:23 浏览次数: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从9月1日起,江苏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和规范为全省7800万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是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服务的基本依据,是实现医保服务精准化、精细化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我省医保部门深入开展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年活动,以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为前提,以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的“四最服务”为目标,全面开展全省清单和办事指南的梳理、精简、优化工作。组织全省所有医保经办机构按照“三个全覆盖”要求,即“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资料全覆盖”,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初步归并简化。立足医保公共服务“为谁做”、“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四大环节,对照国家和先进地区清单事项,以省内城市最优最简流程为“底本”,通过“三上两下”的方式反复征求意见,形成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清单和办理指南。目前,全省医保经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有11大项、32个子项。

本次清单和指南的编制,追求“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工作方向,坚持做到持续改进、迭代推进、跨越前进,始终站在群众办理角度,全面落实“四最”要求。一是体现服务质量最优。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等8个事项,个体参保人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相关留档备查的业务表格,由工作人员调取数据自动填写或柜台直接录入。二是体现提供材料最少。对所有经办事项所需办理材料,优先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获取。如无法获得或非本地区信息的,一次性告知办理人员提供。如仍无法提供的,可进行个人承诺,实施容缺服务。三是体现办事时限最短。目前有15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理。其中有3个事项通过业务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即时办理,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事项,由医院即时进行评估认定,医保部门事中事后抽查审核。四是体现办事流程最简。对照标准化、信息化业务需求,对各业务办理环节进行精简优化,将涉及的关联部门、前后置程序、服务渠道等进行同步固化并与信息系统流程相匹配,实现业务事项办理简洁高效、公开透明。

目前,各级医保部门正加紧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化的“四化建设”要求,同步建设全省统一入口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江苏“医保云”,在推进实施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精简优化的同时,加快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水平,确保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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