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846817/2021-00028 分        类 经办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6-10
标        题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医保“十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文        号 苏医保发〔2021〕39号
时        效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医保“十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本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部署要求,现将《江苏医保“十项民生实事”》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江苏医保“十项民生实事”是医保系统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各处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按照局党组部署要求,作为处室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方面“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责任,明确分工。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在保证工作质效的基础上,把工作节奏往前提,每个月都要见成效,各项实事原则上必须在10月底全面完成,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延至11月末。牵头处室单位要会同参加处室单位按半月对工作计划进行分解细化、倒排进度,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三、严格评估,加强督查。严格按标准开展工作评估,做好对各地进展情况的跟踪,加强全省层面上的推进落实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工作整体协同推进。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按半月调度,按月度通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请各牵头处室单位于6月11日前将实施进度表报局办公室,每月3日、18日前将半月工作进展报办公室。

附件:1. 江苏医保“十项民生实事”.pdf

          2. 江苏医保“十项民生实事”实施进度表.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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