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846817/2021-00082 | 分 类 | 医药服务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25 |
标 题 | 关于公布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 ||
文 号 | 苏医保函〔2021〕207号 | ||
时 效 |
关于公布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和《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办发〔2021〕27号)要求,现公布江苏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名单(第一批)。
附件:1.江苏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一批).pdf
2. 江苏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一批).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