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品种格列美脲片部分地区替补供应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9 14:39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2022年1月28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开信息,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在厂房维护、设备清洁、稳定性考察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综合研判认定企业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暂停该企业格列美脲片生产、销售,并进一步调查处理。该企业受到药监部门监管措施,无法继续履约供应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产品格列美脲片,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取消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格列美脲片中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

1月29日,联合采购办公室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有关规定,受山西、上海、江苏、福建、广东、广西、海南7个省份共同委托,经与有关方面沟通,并经公证等有关程序,由格列美脲片的其他4家中选企业四川海汇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程序选择了替补供应地区(详见附件)。

请相关企业和地区及时做好替补产品挂网工作,组织医疗机构与替补企业、配送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建立配送关系,确保供应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格列美脲片中选表》.pdf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