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846817/2022-00008 | 分 类 | 医药服务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4 |
标 题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的通知 | ||
文 号 | 苏医保发〔2022〕9号 | ||
时 效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用药可及性,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国谈药“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硫培非格司亭注射液调出“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名录。
二、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其治疗原发性高血压适应症不实行“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
三、各地要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做好政策和经办服务管理的衔接。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