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846817/2022-00013 | 分 类 | 医保价格招采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1 |
标 题 | 关于开展全省第四轮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 中选品种第二年采购期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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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医保函〔2022〕68号 | ||
时 效 |
关于开展全省第四轮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
中选品种第二年采购期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全省第四轮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第一年采购期已满,现将第二年采购期协议签订事宜通知如下:
一、约定品种及第二年采购期
(一)约定品种。第四轮省级联盟带量采购所有中选干式胶片(激光、热敏)、吻合器(开放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及钉匣、管型/端端吻合器、痔吻合器)品种。
(二)第二年采购期。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采购数量约定原则
医疗机构采购中选品种第二年采购期约定总量原则上不少于第一年省平台采购量的70%。第一年采购期间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第二年约定量原则上不少于第一年约定采购量。
协议执行期间,若国家和省级组织医疗机构使用影像云系统,则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可依据实际对约定采购量进行调整。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确定约定采购量。省平台根据医疗机构上一周期采购数据,生成约定预采购量,经医疗机构确认,地市医保部门审核提交后,确定第二年采购约定采购量。
(二)时间安排。2022年3月22日12时至3月28日12时,医疗机构完成约定采购量确定;3月29日12时至4月4日18时,完成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协议签订。(采购量确认与协议签订期间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采购)
(三)操作路径。确认约定采购量:耗材分类采购—采购量申报—第四轮联盟采购第二年采购期预采购量确认。采购期协议签订:耗材交易结算—省级联盟采购管理—第四轮联盟采购协议第二年采购期。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