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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2-05-20 15:13 浏览次数:

5月18日,省司法厅会同省医保局赴南京市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祝井贵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南京市医保中心和江北新区泰山街道,了解“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情况,观摩了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的运行过程。调研组在南京市医保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司法、财政、卫健、税务、民政、医保、南医大二附院、南京市第一医院、省医药有限公司零售连锁公司、南京铁路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围绕《条例》草案中居住证参保、罕见病保障等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周福莲要求调研组对相关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论证。同时指出,鉴于《条例》是一部重点民生立法项目,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在下一步的审核修改中,一是要将为民、利民、便民的思想理念贯彻始终;二是要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保制度改革的规定,借鉴学习浙江、天津等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三是要强化制度设计,在保基本保全面的基础上,体现江苏特色;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加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祝井贵强调,《条例》作为我省医疗保障领域的基本法律,将会提请省第十四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医保部门应全力配合好省司法厅做好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推进立法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于7月份之前将《条例》提交至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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