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846817/2022-00067 分        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6-20
标        题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6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医保复〔2022〕44号
时        效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63号建议的答复

张玉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老人群体,解决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不便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异地就医工作的总体情况

我省是全国最早探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的省份,以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为起点,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统一全省药品、诊疗目录,完善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建立系统故障协调处理机制,多年来着力建设和完善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体系,满足日渐频繁的流动人口就医需求,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异地就医服务便捷可及。一是实现异地就医服务人群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中,符合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四类人员,均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异地就医服务人群全覆盖。二是推动异地就医服务范围更广泛。我省已实现与全国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区间开通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服务,开放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截至2022年5月末,开通省内和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20414家和20221家,已实现医药机构县域全覆盖。三是推动异地就医待遇更全面。我省在实现异地就医“一单制”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局部署有序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按病种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目前,盐城、宿迁、淮安、泰州、南通、无锡已通过国家测试验收并切换上线,其他地区预计9月底前陆续完成本地系统改造、接口联调测试,即可开展5种门诊慢特病按病种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四是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便捷。通过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国率先统一规范和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材料,拓展线上备案渠道,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结算“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有力提升参保群众医保服务体验。

二、今年异地就医工作的安排

我省异地就医服务工作虽然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老百姓在异地就医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痛点堵点,正如您所提出的备案手续复杂、参保地备案地不能双向结算等问题,仍需持续优化,不断提升异地就医服务质效。为此,我局今年继续将优化异地就医服务列入年度医保民生实事,围绕异地长居人员承诺制备案、参保地备案地双向直接结算、长居人员多地备案等提出了若干便民举措,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的通知》(苏医保办发〔2022〕28号)和《年度异地就医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部署会,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再次简化长居异地人员备案手续。我省针对已规范和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后,仍存在老年人使用手机不便捷,备案所需证明材料内涵理解不清,异地备案申请材料线上提交麻烦等问题和矛盾,今年将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开通承诺制备案服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自主选择承诺制备案或上传材料备案。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无需提交相关材料,按照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待遇水平不降低。制定全省统一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个人承诺书》,规范统一的承诺制备案管理流程,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江苏医保云平台中统一开放承诺制备案服务入口,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二是全面取消参保地就医地往返就医限制。老年人去外地子女家住一段时间后,返回参保地,仍需再次办理取消异地备案的手续,存在麻烦和不便。今年我局将开通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直接结算服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因工作、生活需要临时返回参保地就医,无需办理取消备案手续,按照参保地政策直接刷卡结算,待遇水平不降低。三是扩展长居异地人员多地备案服务。老年人有多个子女,子女可能在不同的异地。老人每到一个子女处就需办理一次备案,反复为异地就医备案变更问题操心劳力。针对此类问题,我局将开放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地唯一性的限制,为因工作、生活需要多地流动的参保群众,开放多地长期居住备案服务。多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按照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待遇水平不降低。为避免开放长居人员多地备案服务造成无序就医的情况,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申请多地备案时,不可使用承诺制备案,需提供有效长期居住相关材料。

三、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

关于退休老人“需要经常性到医院就医和取药”的问题,我省已在去年异地就医医院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实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零售药店县域全覆盖,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关于老年人“不太会上网和使用手机APP”的问题,我省各级经办机构均在医保服务大厅安排了专人,提供帮助辅导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的服务,也开通了电话、传真等多种异地备案服务方式;关于“很难开到转诊证明”的问题,现阶段仍需按照《江苏省实行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的意见》(苏卫医政〔2021〕51号)转诊审核相关制度和流程,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和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管理;关于运用新技术实现“省内医保一卡通”,“最终实现全国一卡通”的建议,也是我们医保经办机构共同的心声,医保部门将在做好市级统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统筹层次提高,最终实现由省级统筹到全国统筹“一盘棋”的工作目标。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非常中肯。您建议进一步优化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等相关问题,均可在年底前实施和完善,持续提升和优化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质效。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