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江苏)接续采购公告(三)

发布时间:2022-07-01 17:09浏览次数:

编号:JS-YPDLCG2022-4-3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我省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完成了网上报价,专家组对企业申报的资质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拟中选结果

根据企业网上报价和专家对资质材料的评审结果,产生本次采购拟中选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5日17:0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省平台进行申诉并提交证明材料。

申诉路径: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其他——第二、四批国家集采期满接续公告(三)。

二、填报拟供应产品

请所有拟中选企业通过省平台填报拟供应产品,每个品种每家拟中选企业最多填报2个过评规格,每个规格限报1种包装。

填报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7日17:00。逾期未填报的,默认为只供应网上报价的规格包装。

填报路径: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联盟采购——国家集采二、四批接续(202206)。


附件: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江苏)接续采购结果公示.pdf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    

                       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