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846817/2022-00056 分        类 医保价格招采  
发布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8-03
标        题 关于开展脊柱类耗材医疗机构采购需求
填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医保函〔2022〕177号
时        效

关于开展脊柱类耗材医疗机构采购需求
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有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脊柱类耗材采购需求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产品范围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为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包括14个产品系统类别:颈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钉棒固定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椎管扩大钉板固定系统、椎体成形系统、椎体后凸成形系统、经皮内窥镜下腰椎髓核摘除系统、椎间盘系统、单独用颈椎融合器系统、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脊柱用骨水泥。

二、医疗机构范围

江苏省范围内2021年有使用脊柱类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

三、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由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以下简称联合采购平台),在企业确定申报的产品系统中选择本单位临床需要的产品系统,并填报每个产品系统未来一年的需求量。医疗机构可使用原有账号登录联合采购平台,无法使用原有账号的,可联系设区市医保部门重置密码;新增医疗机构,通过设区市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新增账号。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或操作视频。

四、时间安排

各相关医疗机构应于2022年8月2日12时—8月13日12时完成需求数据填报工作。各设区市医保部门应及时对区域范围内医疗机构填报情况进行审核上报。

五、填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填报工作,精心组织填报采购需求量。相关医疗机构应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需求量等“带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二)认真组织审核。医疗机构应将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以及2021年历史采购量进行比较,如出现各系统类别采购需求量过少或过多,应进一步核实纠正或说明原因。设区市医保部门应对报量明显与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匹配等情况,进行重点核实并督促调整。存在上传信息缺少签字或盖章、系统内需求量与纸质盖章扫描件需求量不符等情况时,医疗机构应核对数据后重新上传与平台内信息相符的承诺书,由院长、书记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重新上传至平台。

(三)确保按时上报。填报系统关闭后,不接受任何填报数据改动,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务必在规定时间要求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