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14.1万元。
2021年11月,徐州市医保部门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该定点医疗机构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1万元,处违约金2.58万元;(2)扣除2021年度考核分1分;(3)责令改正违规行为。
案例2:盐城市响水济光口腔医院涉嫌欺诈骗保案
经查,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盐城市响水济光口腔医院存在以虚构医药服务等行为骗取医保基金、以串换诊疗项目等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形,共涉及医保基金34.87万元。
2020年5月,盐城市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4.87万,处违约金10.46万元;(2)停止涉案4名医保责任医师服务权;(3)解除该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取消医保定点服务资格;(4)涉嫌欺诈骗保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案例3:连云港市东海仁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19年1-12月期间,东海仁慈医院在门诊血液透析医疗服务中,存在不执行医保支付标准的违规问题,共涉及医保基金100.42万元。
2022年2月连云港市医保部门依据《东海县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医保支付费用100.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