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846817/2023-00135 | 分 类 | 医药服务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13 |
标 题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260种医疗机构制剂 新增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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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医保发〔2023〕55号 | ||
时 效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260种医疗机构制剂
新增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暂行办法》(苏医保规〔2023〕1号),经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规范程序,决定将260种医疗机构制剂新增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范围,其中,乙类240种,丙类20种(见附件1)。此外,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范围内5种医疗机构制剂调整了医保支付政策(见附件2)。
各地要严格执行,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品种、备注、乙丙分类以及先行个人自付比例等内容。省级医保经办部门要根据《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动态调整名录做好数据库相关信息的维护,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新增名录.pdf
2.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调整名录.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
(联系处室:医药服务管理处)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