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期间,徐州市新沂马站骨科医院存在虚构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10517元。
2023年4月19日,新沂市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医疗机构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0517元;(2)处2倍行政罚款,计21034元;(3)暂停该院检验科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6个月。
案例二: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在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名医保服务医师为5名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时,违反诊疗规范,存在开具与病人疾病无关用药的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36736.92元。
2023年8月,南通市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等相关规定,对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36736.92元;(2)处1倍行政罚款,计36736.92元;(3)将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为医保一般失信单位。
案例三: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淮安市盱眙县第二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计价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62780.83元。
2022年9月8日,盱眙县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医疗机构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62780.83元;(2)处2倍行政罚款,计125561.66元;(3)责令该院整改违规问题。
案例四: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3年1月至6月期间,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街西卫生室存在留存20名65岁以上老人医保凭证并盗刷的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1115.64元。
2023年9月,宿迁市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医疗机构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115.64元;(2)处3倍行政罚款,计3346.92元;(3)暂停该卫生室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9个月。
案例五: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卡违规套现案
经查,2022年6月至7月期间,连云港市恒天缘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违规为参保人套取医保个人账户的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9419元。
2022年11月,连云港市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9419元;(2)处1倍行政罚款,计9419元;(3)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案例六: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1月至10月期间,盐城市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春华大药房,存在将日用品串换成医保药品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1951元。
2023年5月,阜宁县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951元;(2)处1倍行政罚款,计1951元;(3)解除医保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