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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江苏省医保管理服务督查激励拟推荐地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07 15:40 浏览次数: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及年度评价工作要点等,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地区2022年度医保领域管理服务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拟将淮安市、泰州市、盐城市、苏州市等4个设区市,苏州市张家港市、扬州市仪征市、宿迁市泗阳县、南通市通州区、南京市溧水区、镇江市扬中市等6个县(市、区)作为2022年度医保管理服务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督查激励推荐地区。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47日至4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5号楼省医保局办公室

 传真:025-83290200  邮箱:jsybj20181101@163.com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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