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38号)

发布时间:2023-07-27 17:57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规范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研究并报国家医保局同意,对部分未开展、未定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清理并废止。

本通知自202381日起执行。

 

附件:清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724

 

(联系处室单位:价格招采处)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