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846817/2024-00069 | 分 类 | 建议提案结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6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97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苏医保复〔2024〕79号 | ||
时 效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97号建议的答复
朱心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公立医院精细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促进公立医院精细化高质量发展,是推动健康江苏建设的有效途径。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将健全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DRG/DIP支付机制、支持创新技术医保支付补偿机制等改革事项列入局重点工作,加以扎实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针对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复杂型项目,加快调整频次和幅度,理顺比价关系,体现价格差异。2019年以来,省、市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5批次6853个项目,调价金额约93亿元。
二是支持使用创新技术立项收费。去年底,我局与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创新医疗项目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重大创新项目不受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一年两次的限制,实行随报随审。对高水平建设医院提出的84项重点专科调价项目建议,开辟绿色直报通道,全部调整了价格,平均提价幅度达65%。如,南京鼓楼医院直报的15个项目全部纳入了调价范围。新增项目受理评审过程中,将临床专家评审与价格专家评审工作协同开展,缩短论证周期,加快审核进度。
三是完善DRG/DIP支付制度机制。统一重点学科分组目录,与国内重症医学领先医疗机构,开展分组研究,先后下发《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部分急危重症细分组目录的通知》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康复病例实行复合付费的通知》,统一全省DRG急危重症病例分组方案和统一康复病例医保支付方法,促进医疗资源消耗得到合理补偿。下发50个DRG基础病组、160个DIP基础病种目录,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优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助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建立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沟通交流和信息反馈机制的通知》,通过与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医疗机构在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着手积极解决,调动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积极性,促进改革提质增效。
四是建立支持创新技术医保支付补偿机制。指导各地落实规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建立健全 DRG / DIP支付特例单议机制。对急诊住院的危急症抢救、住院天数过长、住院费用过高或者运用新医疗技术等病例实行特殊结算。特例单议病例数控制在医疗机构运用DRG/DIP支付病例总数的1‰—3‰,高水平建设医院申报的符合条件的特例单议病例不占病例数控制指标。如,去年,无锡市22家定点医疗机构共计申报特病单议病例1001份,涉及总金额1.35亿元,经医保、卫健和医院成联合评审,327份病例被认定为新技术新项目,清算中合理费用医保将给予额度补差。
下一步,医疗保障部门将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质效,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江苏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姓名:程茅薇
联系电话:025-83290245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