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846817/2024-00037 | 分 类 | 建议提案结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8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29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苏医保复〔2024〕81号 |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29号提案的答复
秦引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国产创新药进医院最后一公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打通国产创新药进医院“最后一公里”,对提升参保群众用药可及性,更好享受医疗保障改革红利,促进医药创新企业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国家和省医保部门对此持续关注,并不断联合卫生健康部门推进落实。
我省医保部门在全国率先将“国家医保目录发布后,定点医疗机构在一个月内将国谈药按需纳入药品供应采购目录范围”写入《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用法律加以固化,增强刚性约束。完善协议管理,明确定点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谈药主体责任,推进国谈药“应采尽采”“有需必采”,让老百姓用得上,买得到,报得了国谈药。连续3年搭建“政、企、医”面对面沟通交流平台,让企业和医疗机构面对面交流,增加对产品的认识,推动医疗机构早日召开专题药事会。
我省建立健全“双通道”供应保障机制,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双通道药品,实行同等的医保支付政策。单独支付药品不设起付线,直接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和60%。目前,我省已有337个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其中170个实行单独支付。去年,全省参保患者享受国谈药待遇1730.8万人次,发生费用122.1亿元,医保基金支出79.1亿元,实际报销比例达64.8%,有效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医保政策,加强考核,开展督查通报,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提升国谈药供应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8日
联系人姓名:唐铁轮
联系电话:025-83290277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