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国家药品集采第一二三批接续采购供应清单申报结果和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拟中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14:17浏览次数: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第一二三批国家药品集采接续采购续约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91号)有关要求及工作安排,已完成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询价、拟中选企业供应清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拟中选结果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20日17时。
公示路径: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产品申报,选择“公示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拟中选结果”项目
二、公示供应清单申报结果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20日17时。
公示路径:登录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产品申报,选择“一二三批接续采购续约原中选过评申报/原非中选过评及新过评产品申报”,供应清单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对供应清单进行调整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选择“一二三批供应清单申报/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拟中选公示”进行申诉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