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46号)等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申报企业信息变更公布表.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