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846817/2025-00014 | 分 类 | 经办服务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3 |
标 题 | 关于加强全省全民参保宣讲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 ||
文 号 | 苏医保办函〔2025〕10号 | ||
时 效 |
关于加强全省全民参保宣讲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进一步加强全民参保动员,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医保、积极参保,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宣讲员队伍,根据国家局相关要求,我们向全省征集推荐全民参保宣讲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形成全省全民参保宣讲员名单。
一、宣讲员遴选
经地市推荐、省局遴选,综合考虑地区分布、职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结构等情况,围绕宣讲员对政策的掌握度、宣传技能熟练度、沟通与表达能力、实践经验、个人素养等维度,确定省级全民参保宣讲员33名,既包含长期从事医保服务的工作骨干,也吸纳了基层实践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者,高校、医院、企业优秀代表等。全民参保宣讲员将成为链接医保政策与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深入高校、企业、乡村等地开展参保宣讲,切实把惠民政策转化为群众可知可感的“民生温度”。
二、宣讲员职责
(一)政策宣传普及。宣讲员需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如组织“医保课堂”“政策进万家”“集中宣传月”等活动,利用短视频、直播、情景剧等新媒体手段,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传播政策。针对不同群体,如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者、农村居民等,定制差异化宣传方案,消除政策盲区。
(二)精准政策解读。宣讲员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宣传、疑问咨询答复工作,准确全面解答群众关切的参保疑问,讲解参保长效机制的各项政策红利,让群众理解参保所享受的增量待遇和不参保所带来的损失,调动参保积极性。
(三)群众需求反馈。宣讲员应深入一线收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困惑、建议,及时反馈当地医保部门,助力政策优化完善。同时关注特殊困难群众(如低收入家庭、残障人士等)的参保障碍,协助对接帮扶、救助资源。
(四)典型示范引领。宣讲员应善于挖掘并宣传积极参保、受益于医保政策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提醒身边人,讲好医保故事。
三、有关要求
(一)组建本地全民参保宣讲员队伍。各设区市推荐的全民参保宣讲员,未入选省级全民参保宣讲员的,可作为市、县宣讲员,逐步形成全省全民参保宣讲员体系。激励全民参保宣讲员贴近群众,倾听民声,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助力全民参保政策落地生根。
(二)组织开展医保参保培训。各地要有序组织开展参保宣讲员体系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发挥宣讲员作用。用群众语言讲好参保政策,传递医保的制度优势,讲清楚政府对医保的投入,讲清楚长效机制的政策红利,提高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和对医保的认同感。
(三)激活全民参保宣传效能。充分发挥全民参保宣讲员队伍的政策传播效能,注重宣传与服务相结合,体系建设与精准化实践相结合,突出靶向服务,配合参保宣传动员,助力全民参保精准扩面。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