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MB1846817/2025-00036 | 分 类 | 建议提案结果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09 |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04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苏医保复〔2025〕75号 | ||
| 时 效 |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04号建议的答复
赵映敏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异地就医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全力推进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质效,实现了异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药店购药联网直接结算, 2024年全省开通异地就医联网购药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45845家,切实解决了群众异地就医“垫资压力大、来回奔波繁、结算时间久”的痛点问题。但是,目前也存在周边省市优质医疗资源虹吸现象、本地和异地医保支付方式不统一、异地监管难度增加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合作和异地就医管理。
一、关于优化医疗资源共享和配置
一是统筹医联体规划建设。印发《江苏省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试行)》(苏卫医政〔2019〕17号),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思路,形成适宜规模、功能互补的网格化布局。目前,全省共有各种模式和性质医联体800个,其中城市医疗集团102个、县域医共体147个、专科联盟391个、远程协作网160个。
二是扎实推进省内结对帮扶工作。加快结对帮扶建设,推动15家县级受帮扶医院均牵头建立了县域医共体,在全国率先实现医共体建设以县区为单位的全覆盖。2024年,15家受帮扶县的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就诊比例75.61%、县域就诊率94.23%,较2023年分别增长1.55和1.23个百分点,二三级医院下转患者较2023年增长25.31%。其中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创伤、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癌症、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成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
三是优化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一方面,制定《江苏省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细则》,推动基础较好的县级综合医院转设为三级综合医院,目前全省县级三级综合医院达60家,县级医院推荐标准、基本标准达标率连续七年位列全国第一。另一方面,推进基层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建设,推动上级医院专家长期下沉基层服务,累计建成基层专家工作室2144个、联合病房开放床位8227张,持续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实现乡镇卫生院全覆盖。
四是推进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机制。一是做好医保待遇协同,合理确定异地就医人员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水平差异,强化异地就医结算政策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协同,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目标,引导就医有序流动。二是协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医保支付管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按人头付费,引导群众主动在基层就诊,发挥家庭医生“费用守门人”作用,构建居民健康有人管、家庭医生管全面的服务新格局。三是规范双向转诊管理,印发《江苏省实行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的意见》(苏卫医政〔2021〕51号),完善并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和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管理,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合理利用。2024年,全省居民两周患病首选基层就诊比例74.73%,县域就诊率94.86%,由二三级医院下转患者较2023年同比增长17.43%,由基层上转患者较2023年同比增长3.70%。
下一步,我省持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一是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快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上下级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打包付费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激励机制作用,使医联体真正成为分级诊疗的载体。二是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通过组织三级公立医院人员管理下沉、服务下沉、技术下沉等方式,做实结对帮扶县级医院和支援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群众就近就便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关于推进异地就医支付方式改革
我局印发《关于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病例纳入就医地DRG/DIP付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42号),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病例纳入就医地DRG/DIP付费范围,明确了执行就医地DRG/DIP支付政策,遵照就医地分组规则、权重(点数)、费率(分值)等支付政策,实行支付标准测算、医疗费用结算清算等一体化管理,实现“同医院同病组(种)同支付标准”。对医疗机构积极诊治异地就医疑难危重症、急抢救、合理使用新药新技术等造成病理费用与病组付费标准有较大差异的,纳入就医地特病单议病例范围。通过开展省内异地就医按病种结算清算,提高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基金运行平稳高效。下一步,将持续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纳入就医地支付方式,推进异地就医支付方式改革。
三、关于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监管
持续强化异地就医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审核制度。制定《江苏省医疗保障基金核查经办规程》(苏医保发〔2025〕10号),明确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在本辖区内发生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就医地经办机构对全量结算单据全覆盖审核,建立健全线上初审、复核、申诉、复审、反馈、处理等全审核流程的管理机制,实现异地与本地就医同质化管理,严把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下一步,持续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飞行检查等重点内容,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