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846817/2025-00083 分        类 经办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08-22
标        题 关于做好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即时办”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医保办发〔2025〕7号
时        效

关于做好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即时办”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为更好地解决参保人员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质效,保障参保人员省内跨设区市流动就业时医疗保险参保和待遇享受的连续性,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江苏省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优化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医保民生实事落地落实,现就做好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即时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依托全省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充分发挥医保业务数据集中管理优势,对我省在职职工省内跨设区市流动就业并办理新参保的,无需个人申请,由医保信息平台自动完成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即时办。通过深化医保数据赋能,重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实现由参保人员个人申请办升级为平台智能办,个账资金秒到账

二、推动业务集成办理,提升经办效能

整合医保业务办理事项,推动职工医保参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家庭共济等关联业务的集成式办理。参保人员完成职工医保参保后,由医保信息平台依据相关规则自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对职工医保个账家庭共济主账户人完成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医保信息平台同步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的重新绑定。通过对多项医保业务的关联整合、集成办理,实现缴费年限跟人走、个账资金秒到账、家庭共济连续享,精简业务办理环节,有效提升医保经办质效。

三、统一业务流程,规范经办管理

(一)统一建设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围绕参保状态读取、办理条件判断、业务触发办理、医保年限和个账资金转移、办结状态反馈等主要业务环节,实现顺畅运转,形成闭环管理。

(二)统一业务流程。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新参保后,医保信息平台自动校验职工医保参保状态,对符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条件的,同步办理原参保地上一段参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划拨、家庭共济主账户人个账支出结算地区调整等业务,并在单位网厅、江苏医保云APP等线上渠道同步反馈业务办理情况,业务办理全程无感,数据管理准确高效。

(三)统一数据归集。依托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统一归集全省参保人员参保登记、缴费记录、关系转移等信息,对参保人员参停保状态等人员基础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和精准识别。

(四)统一资金清算。在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即时办”模式下,个人账户资金统一纳入医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资金清算范围,按照现有的资金清算管理办法、清算流程等要求,由省医保经办部门统一开展医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资金清算工作。

(五)统一特殊业务处理。以下情形需按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1)参保人员在转出地为在院费用未结算状态的;

2)参保人员在转出地存在历史欠费数据的;

3)参保人员在转出地参保记录存在多个人员编号的;

4)参保人员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或参保缴费信息不完整等不具备自动办理条件的情形。

四、畅通线上服务渠道,优化服务功能

优化完善江苏医保云APP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服务功能,实现“自助查”“自主办”便民服务新提升。在现有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基础上,支持按设区市查询省内多地暂停参保、个人账户余额,以及参保单位、参停保时间、办理转移等具体信息。对有多地暂停参保记录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已办结外的记录进行业务办理;对存在在院、欠费等情形的,主动提醒告知参保人员,并明确对应的业务处理路径,引导参保人员便捷办理业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照省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要求,抓好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即时办”工作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分解责任到人,持续规范业务日常经办管理,在8月份试运行的基础上,确保自今年9月起全省统一平稳上线应用。

(二)强化内控管理。要严格对照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加强经办岗位职责的日常管理,强化参保业务数据治理,常态化开展业务内控监督检查,实现业务办理信息路径顺畅,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三)加大宣传培训。拓展医保政策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参保群众熟悉掌握医保业务线上办理渠道和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与水平,及时回应、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和保障好参保人员医保权益。

 

附件: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即时办”业务流程图.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8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