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评价预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17:08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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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我中心对你公司价格失信行为进行信用预评价,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因通过书面通知方式无法送达,现通过公告方式告知你公司信用预评价结果,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评价处置不因你公司申辩延期,相关材料请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步芝舒,025-8329375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10号楼201 

 

附件:信用预评价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