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整合病理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0 17:38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医保局《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等五类立项指南,拟对我省病理、药学、消化系统、物理治疗和颌面外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经向国家医保局履行重要事项报告,现将规范整合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6月10日—6月14日17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馈。邮箱:jsybyljg@163.com(请注明“立项指南项目”)。联系电话:025-83293757,025-83293753。

 

附件:1.拟规范整合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公示稿).pdf

2.拟规范整合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公示稿).pdf

3.拟规范整合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公示稿).pdf

4.拟规范整合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公示稿).pdf

5.拟规范整合颌面外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公示稿).pdf

6.拟停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公示稿).pdf

7.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公示稿).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