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机构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1 16:59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集采公告和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59号)规定,经省卫生健康部门确认,现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的医疗机构信息作如下调整:
一、新增产前诊断机构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徐州市妇幼保健院检测。
二、新增7家产前筛查机构:
1.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与南京鼓楼医院合作;
2. 溧水区人民医院,与南京鼓楼医院合作;
3. 贾汪区人民医院,与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合作;
4. 太仓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苏州市立医院合作;
5. 连云港市赣榆区妇幼保健院,与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合作;
6. 东海县妇幼保健院,与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合作;
7. 扬州市广陵区妇幼保健院,与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合作。
本次调整结果自2026年6月20日起执行。请相关单位根据调整结果维护收费、医保支付等系统信息,规范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并按要求做好数据报送等工作。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