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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人的常用药能否纳入医保
内容 尊敬的局长:您好!因家人生病,需要长期服用贞芪扶正颗粒这个药品来维持机体免疫功能,也推荐了很多病友服用,通过比对吉林敖东药业生产的贞芪扶正颗粒服用效果较好,生产企业有个无糖60袋一个月用药量的大包装,为了不用总跑药店,我们会选择这个大包装的,这个包装规格的产品在国家医保目录甲类,但不在江苏省医药目录中,特来信咨询是否可以把这个产品纳入江苏省医保统筹中,也便于我们老百姓用药少花钱,谢谢领导!
提交时间 2024-07-26 13:18:17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初先生:

您好!您关于“药品能否纳入医保”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和调整,实行通用名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同通用名药品自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我省根据《国家药品目录》,形成包含具体企业、品规、包装等药品属性的《药品目录数据库》,每月动态更新,全省统一执行。经查询,贞芪扶正颗粒为医保目录内甲类药品。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有关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需按规定将药品在省平台阳光挂网,供全省医药机构采购,挂网成功后,省医保局按程序将目录内药品维护至《药品目录数据库》中。经查询,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贞芪扶正颗粒(60袋)目前未在我省挂网,因此尚未纳入《药品目录数据库》,医保不能报销。后期我们将根据该药品的挂网信息对《药品目录数据库》进行动态调整。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730日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详细告知和解释了上述情况,您对此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答复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07-31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