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手术收费咨询 |
| 内容 | 1、根据2025.7.22国家医保局关于公开发布第二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的公告:“经同一切口进行的两种及以上不同的手术,第二及以后的手术应按规定折价计收”,这个手术收费规则江苏执行吗?如果执行,第二个手术折价多少?2、经同一切口的双胞胎剖宫产可以收取两个手术费,第二个手术费用需要打折吗?3、同时做了两个不同部位的四肢骨折内固定费,第二个四肢骨折内固定费需要打折吗?4、单纯肱骨骨折或股骨骨折,如何收费? |
| 提交时间 | 2026-08-06 15:12:41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匡同志,您好!“手术收费咨询”的来信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省正在对接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手术项目计价说明已明确基础计价单元或描述为分别计费的、计价单位为“每……”或“部位”的项目,可直接叠加收费,无需打折。其他项目沿用既往相关33类手术项目计价规则。您来信中提到的剖宫产,计价单位为“胎/次”,指每胎每次,双胞胎按两次收费。四肢骨折内固定费,计价单位为“部位”,不同部位可分别收费。 我局于2026年8月10与您电话联系,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您表示理解。如仍有问题,可与我局价格招采处联系,电话:025-83290268。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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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6-08-10 1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