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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医保问题的反馈和咨询
内容 您好,我的女儿11岁,近期确诊为特纳氏综合征(先天性),需要长时间注射生长激素(赛增),直到骨缝闭合停止生长,估计要3-4年时间,每个月的费用在8000元至10000元左右,这种经济压力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根据了解浙江等省份已将生长激素纳入到医保范围,江苏省也于2020年1月起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修改,但为什么目前徐州市医保无法对生长激素(赛增)进行报销,什么时候能报相关规定执行?还请核实并予以回复,感谢!
提交时间 2020-05-20 10:02:11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收到您的来件,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即与杨先生电话联系。

自2020年1月1日起,江苏省全省参保人员统一执行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重组人生长激素为目录类的乙类药品,剂型为注射剂,限定支付范围为限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国家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19年版)》及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均已将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赛增)相关信息在数据库中进行维护,相关合规费用可正常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来信人表示理解。


答复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0-05-21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