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产假期间的社保问题 |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原本单位缴纳的那部分社保,在产假期间,是仍然由单位承担,还是员工自己承担? |
| 提交时间 | 2025-11-18 11:06:29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曹女士,您好!关于“产假期间的社保问题”的来信我局医保中心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是南通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来信咨询产假期间,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问题。我局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期间,应当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按照规定代扣代缴。 若有其他问题,可继续与南通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13-12393。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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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5-11-26 0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