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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病医保药物改革细节狭隘性的建议
内容 尊敬的领导:        国家医保在2019年进行过一系列改革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帮助大病的困难家庭使得医保对全民的公开公平,但我省的医保用药有个问题我要反馈下: 我母亲是直肠癌转移脑癌,无法手术,通常化疗药物无法通过血脑屏障故一般性化疗对于转移性脑癌患者一般无用,故此类病人除放疗外唯有替莫唑胺可以辅助性延长生存期,替莫唑胺是本质上是治疗脑胶质瘤但对于脑癌有一定的疗效,这一点是很多三甲医院的主任教授共识的.2019年我母亲在主治医生的建议下服用替莫唑胺,当时是可以医保一部分的,到了2020年元旦后再住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放疗科时购买服用替莫唑胺已经无法医保,医疗系统提示必须是原发性胶质瘤才可以,该药相对昂贵一般家庭自费无力承担,而其它没有药物适合转移性脑癌患者使用,这无疑于让患者等死...很多主治医生也觉得此限制不合理.        建议:组织上能否考虑下很多转移性脑癌患者的实情,对于真实的原发/转移的脑癌患者有权利在人生与病魔抗争的过程中享受到一丝社会医保福利能够有权利继续服用替莫唑胺,而不是改革后切断患者的最后一丝希望无药可买无药可用,感谢!
提交时间 2020-01-20 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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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张林亮同志:您好!您给局长信箱关于“大病医保药物改革细节狭隘性的建议收悉,已经转我局医药服务处办理025-83290244,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并答复。谢谢您的建议!

答复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0-02-05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