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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门静脉系彩色多普勒超声”收费问题
内容 医院在住院清单上收了“门静脉系彩色多普勒超声”的费用,按《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规定门脉系应包含“肝内门静脉及门静脉主干、脾静脉、肠系膜上静脉”,而医院报告实际只做了“肝内门静脉彩色多普勒超声”。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1版定价指导手册使用说明,含:是指在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应当为患者提供的服务内容,这些服务内容不应单独分解收费,应当统一定价。特殊情况下,由于患者病情的特殊性,无需提供其中内涵中描述的部分操作时,仍按本项目收费,不作退费处理。现在医院讲因为医生下的医嘱是门静脉彩超,而不是门静脉系彩超,所以他们可以只做“肝内门静脉彩色多普勒超声”,收取“门静脉系彩色多普勒超声”的费用。这不就是偷工减料吗?。因此请书面答复一下,这样做对不对?同时请解释一下什么叫做“由于患者病情的特殊性,无需提供”?
提交时间 2020-10-01 1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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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与YBJWSXF20201000145系同一诉求,后期请参考YBJWSXF20201000145 件回复意见,谢谢


答复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0-10-01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