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的问题 |
内容 | 本人23年12月社保缴满15年可以退休,到时医保缴费同样15年如何办退休?新政对我的影响? |
提交时间 | 2023-05-09 16:55:12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朱同志: 您好!关于“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的问题”来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2011年我省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时规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必须同时满足“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实际缴费达10年以上(含10年)”的双重条件。全国各地在贯彻《社会保险法》时均对此有类似规定。 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一规定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优化,将原有的双重条件改为单一条件,取消了实际缴费年限10年以上的规定,放宽了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的条件。未执行省2011年关于“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实际缴费达10年以上(含10年)”规定的地区,目前正在制定过渡办法。 2023年5月10日,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工作人员拨打您电话向您进行了解释,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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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3-05-11 1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