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保卡跨省异地使用问题 |
内容 | 医保卡跨省使用出现问题,显示“未备案或备案已过期”。由于已离职,现已不再江苏省工作,无法再次备案。想咨询这种情况下,怎样操作才能继续使用本人医保卡内的资金?谢谢! |
提交时间 | 2024-10-14 10:20:13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关于咨询“医保卡跨省异地使用问题”的来信,我局医保中心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爱人已于2021年4月在江苏省徐州市暂停参保,且未办理江苏至山东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故您爱人无法持江苏省医保卡在山东使用。您爱人可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将徐州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至新的参保地。 我局医保中心已于2024年10月16日与您电话联系,解答有关情况,您表示满意。若您在异地就医过程中遇到新的问题,可与江苏省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25-83347359。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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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10-17 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