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7〕18号)和《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6〕45号),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黄莉新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 奇 省政府秘书长
方 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务服务办主任
成 员:刘 斌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周 锋 省网信办副主任
杨力群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张学才 省编办副主任
赵建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小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张建明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蒋跃建 省科技厅副厅长
夏春青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
周红养 省司法厅副厅长
徐阳升 省财政厅巡视员
相伯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 闽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秦亚东 省环保厅副厅长
周 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蔡 恒 省农委副主任
张劲松 省水利厅副厅长
孙 津 省商务厅副厅长
方标军 省文化厅副厅长
何小鹏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葛笑天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 琨 省国资委副主任
张 滢 省地税局副局长
王俊胜 省工商局副局长
黄运海 省质监局副局长
王 越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贞强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陈 柏 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陈忠伟 省安监局副局长
彭小年 省统计局副局长
詹庚庆 省旅游局副局长
马太建 省法制办副主任
聂振平 省金融办副主任
祝井贵 省物价局副局长
张 健 省国税局总经济师
高爱武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
叶 建 南京海关副关长
顾华丰 江苏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耿力扬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刘亚平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方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进行报批调整。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