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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9-11-29 09:30 浏览次数:

为加强和改进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提高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苏办发〔2017〕2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

(一)省医疗保障局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简称中心组)。中心组主要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吸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中心组学习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对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

1.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代行职责。

2.机关党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3.机关党委副书记任中心组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4.党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5.机关党委协助党组做好中心组学习组织安排等工作。

(四)中心组成员和学习秘书在人事变动后应及时调整。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学习秘书名单应在每年1月底前报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备案。

二、学习内容

中心组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具体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知识;

(八)省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医疗保障改革有关文件精神;

(九)中央、省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形式

(一)集体学习研讨。中心组学习应当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坚持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每两月安排1次,每年不少于6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每年至少1次。

(二)专题学习会。根据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年度重点工作,紧密联系医疗保障工作实践,确定学习主题,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开展集中学习。可以扩大学习覆盖范围。每季度举办1次专题学习会。

(三)专题党课。除集中学习外,中心组成员还要通过给全局党员干部或所在党支部上专题党课等形式开展学习。强化学习指导,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

(四)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阅读5本以上相关书籍,自觉撰写读书心得或笔记。中心组学习秘书及时提供学习资料和学习参考书目。

(五)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

四、学习管理

(一)学习计划制定。根据省委总体部署,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指导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机关党委负责学习计划、学习专题的拟订,并报党组审定。年度学习计划报省级机关工委备案。

(二)学习档案建立。做好学习档案归档工作,保证学习情况有效管理、可督查、可考核。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年度学习计划、每次集体学习研讨方案、学习记录、学习资料、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学习考勤、学习考核等。机关党委负责学习档案整理归档。

(三)学习成果转化。中心组学习形成会议纪要,并在局内网公布,及时向全局党员干部通报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推动党组中心组学习成果的宣传和运用。

(四)学习考勤考核。中心组成员因公务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应提前向党组书记请假,并主动补课。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内容,述职述廉报告要就学习情况进行述学。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报省级机关工委。

机关各支部应参照本制度,组织好本支部党员的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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