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