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846817/2021-00018 分        类 经办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4-07
标        题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保公共服务“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苏医保发〔2021〕22号
时        效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保公共服务“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加快健全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打造医保公共服务基层示范窗口,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省局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医保公共服务“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江苏省医保公共服务“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5号)精神,按照“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要求和省政府“建设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民生实事项目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要求,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基层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切实需求为导向,注重因地制宜、统筹协调、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四化建设”“四最服务”水平,全力构建优质便捷、运行高效、管理有序的“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推动医保公共服务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内实现“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一次办”,持续打造高效便民的江苏医保服务品牌,为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以医保公共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为标准,以解决群众办理医保公共服务痛点、难点、堵点为着力点,使广大参保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有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基层参保群众办理医保公共服务体验感和满意度。确保到2021年底前,全省首批32个省级“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按标准全面建成到位;到2023年底,所有城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框架搭建到位,50%的乡镇(街道)、村(社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基本建成;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实现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全面覆盖。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遴选省级“示范点”。各设区市根据省局计划名额(见附件2),遴选争创示范意愿强烈、硬软件配置相对优越、当地政府有一定财力支持、公共服务需求较大的乡镇作为省级示范点建设单位,并填写省级示范点申请材料,于4月15日前报省局备案(联系电话:025—83347361,邮箱:77935135@qq.com)。省局对各设区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公布首批32家省级“示范点”建设单位,并与各设区市医保局签订责任书。(时间安排:2021年4月)

(二)全面落实建设要求。各设区市按照建设标准及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省级示范点建设,并向省局动态反馈阶段性建设进展,首批省级示范点原则上必须于11月底前全面建设完成。各设区市应在省级示范点建设的同时,选择确定若干市级示范点,同步推进市级示范点建设,示范点名单及建设方案报省局备案。(时间安排:2021年5月—2021年11月)

(三)组织开展督导评估。自7月起,由省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实时调度,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督导,对示范点工作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示范点验收评估办法及国家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到12月底前完成对32个省级示范点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并对首批省级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时间安排:2021年7月—12月)

(四)推广复制和创新提升。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规划一批的工作模式,及时总结提炼首批示范点建设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对示范点建设标准等进行优化调整并及时推广,持续推进后续批次省级示范点建设,加强跟踪评估。(时间安排:2022年1月—2025年底持续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列为当地政府民生实事,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建工作专班组织推进,确保省级示范点建设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保障支持。要严格按照省级“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标准及要求,紧扣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保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做好对上衔接、横向统筹和对下指导,确保经费、场所、设备、网络、培训等各项保障及时到位。

(三)加强宣传反馈。要及时动态反馈省级示范点建设进展情况,广泛开展“15分钟医保服务圈”宣传,将宣传与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多渠道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推动建成具有江苏特色的“15分钟医保服务圈”,持续提升基层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1. 江苏省“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标准(试行版).pdf

          2. 2021年度省级“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首批计划名额和资金安排表.pdf

          3. 2021年度省级“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