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省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工作安排,经供应意向征集和结果公示,现公布省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结果(详见附件),采购期暂定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关于公布省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结果的公告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省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工作安排,经供应意向征集和结果公示,现公布省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结果(详见附件),采购期暂定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