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MB1846817/2023-00062 | 分 类 | 建议提案结果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5 |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84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苏医保复〔2023〕94号 | ||
| 时 效 |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84号提案的答复
谢婧婧委员:
您提出的“将无痛分娩费用纳入我省医保”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规定,基本医疗保障实行待遇清单制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医保基金才能按规定予以支付。基本医保诊疗服务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进行管理,不在目录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不能收费。
“无痛分娩”,医学上称为“分娩镇痛”,就是通过镇痛技术降低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对疼痛,实现“无痛”生娃。“无痛分娩”镇痛常用的镇痛方式是椎管内麻醉镇痛,目前,椎管内麻醉镇痛虽然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内,但属于医保基金不可支付的诊疗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规定,“无痛分娩”过程中医疗机构开展的椎管内麻醉项目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精神,综合考虑人口均衡发展、降低育婴家庭负担和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加快推进将无痛分娩相关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减轻群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江苏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联 系 人:程茅薇
联系电话:025-83290245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