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846817/2026-00047 分        类 建议提案结果  
发布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6-06-22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9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医保复〔2026〕148号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98号建议的答复

王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江苏AI医疗检验服务定价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学检验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重要领域,AI医疗检验,可以综合分析患者的多项检查指标,结合临床症状,为医生提供更准确的诊断建议。医保部门积极回应社会对AI医疗的需求,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AI技术的临床应用。

一是支持AI技术立设立价格项目。为支持AI技术进入临床应用,医保部门在放射检查、超声检查、康复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中,设立51项“人工智能辅助”扩展项。待发布的检验项目立项指南,所有的检验项目均设置了“人工智能”辅助扩展项,医疗机构应用了AI技术提供相应场景的医疗服务,无需重新申报新增项目。

二是AI技术执行与主项目相同的价格。为支持人工智能辅助技术进进入临床应用,又防止额外增加患者负担,“人工智能辅助”执行与主项目相同的价格水平,即同样的价格水平下,医院可以选择培养医务人员进行诊疗,也可以选择使用AI参与诊疗行为,但现阶段不宜额外单就AI辅助技术再向患者收费。

三是逐步将“人工智能”辅助纳入医保支付。我省对已落地立项指南中列明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扩展项,均按主项目的支付类别确定医保支付政策。目前,已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临床量表评估、放射检查、康复人工智能辅助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对接检验类立项指南,推进落实人工智能辅助价格政策,并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迭代、诊疗价值提升等因素逐步优化,合理体现技术创新价值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将符合规定的AI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加强部门协同,提升AI医疗服务规范,推动AI技术在医疗领域的深度应用,更多惠及广大患者。

感谢您对江苏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6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