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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少儿医疗保险的咨询
内容 您好!我是江苏扬州地区的,村里每年都参与那个农村合作医疗,但是小孩出生后去医保办的新生儿医疗。请问:1.农村合作医疗、新生儿医疗属于什么类型的医疗?2.这2个医疗保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3.这2个保险的使用细则,报销政策,报销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在外地工作,想把孩子接到身边生活,如果孩子生病了,怎么使用医疗保险?望能收到回复邮件。谢谢
提交时间 2022-12-07 18:06:18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周女士:

您好! 关于“少儿医疗保险的咨询”的来信我局医保中心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新生儿属于城乡居民医保;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具体政策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为准则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3.具体的报销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扬人社345号)、《关于完善和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有关保障待遇的通知》(扬医保〔2020〕29号)文件规定,新生儿无需办理逐级转诊手续,直接享受有逐级分级转诊待遇,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6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900元,转市外起付标准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统一为1200元。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5%,按规定办理市外异地就医(不包含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其报销比例按上述基础比例执行。参保人员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逐级住院治疗的,在相应医疗机构基础报销比例上提高5个百分点,新生儿属于无需办理逐级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参照已办理市内分级逐级转诊手续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4.扬州本地凭社会保障卡或者社保卡电子凭证直接院端结算,您工作在异地,符合异地就医条件,提供工作证明和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线上或者线下申请好异地就医,凭社会保障卡或者社保卡电子凭证在异地直接联网结算,也可以选择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待遇一样。

扬州市医保部门已通过电话告知您相关政策,您对此表示满意。若今后有其他问题,可与扬州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14-12393;也可与我局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25-83347353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1212


答复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2-12-12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