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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静脉输液和预充收费的咨询
内容 2025年7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删除了“动静脉置管护理”,整合新增了“置管护理(深静脉/动脉)”,新增项目的价格涵盖了导管状态评估、管理疏通、封管等资源消耗,也就是说“置管护理(深静脉/动脉)”这个项目不能和预充注射耗材费用(封管操作)同时收费。同时该项目计价说明中明确,外周静脉置管护理含在注射费价格构成中,不单独计费,对此,想咨询以下问题:1.外周静脉置管护理含在注射费价格构成中,是不是意味着对外周静脉开展置管时仅能收取对应的注射费;2.注射费价格构成中并未涵盖预充注射耗材费用(封管操作),那么外周静脉置管时是否可以在收取注射费的同时收取预充注射耗材费用(封管操作)?
提交时间 2026-06-08 09:22:03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曹同志,您好!“关于静脉输液和预充收费的咨询”来信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省已落实国家护理类立项指南,重新规范整合了护理类价格项目。其中,置管护理计价说明已明确外周静脉置管护理含在注射费价格构成中,不单独计费。对于价格构成事项,不能直接按照注射费收费。同时立项指南规定,纳入基本物耗的耗材不另外收费,没有纳入基本物耗并且我省现行能收费的耗材,医疗机构可另外收费。

我局于2026年6月10日与您电话联系,解释相关政策。您若仍有问题,可与我局价格招采处联系,电话:025-83290268。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答复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6-06-11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