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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将阿尔茨海默病纳入江苏省门诊特殊病统一目录的政策建议
内容 一、阿尔茨海默病是老年人群高发、需终身门诊维持治疗、家庭负担极重的神经退行性疾病。江苏省作为全国深度老龄化省份,现有医保政策对该病保障存在明显短板:1. 全省政策极度不统一、不公平仅南京、扬州、泰州、淮安四市在历史门诊慢性病中纳入该病,有专项慢病待遇;其他全部地市无任何专项慢特病保障,仅能走普通门诊。2. 地市无权新增门特,慢性病待遇参差不齐依据苏医保发〔2022〕46号,各地不得新增门特;仅靠老旧慢病政策兜底,无统一标准、统一限额、统一报销比例。3. 药可报、病不保,政策割裂国家已全覆盖治疗药物医保报销,但江苏未配套病种专项保障,重病兜底缺位。4. 落后于兄弟省份民生保障水平浙江全省统一将门特纳入、广东绝大部分地市纳入门特、山东、四川、重庆、安徽等多省均已实现省级统一专项保障,江苏作为经济大省、老龄化大省,保障政策明显滞后。二、纳入必要性说明:1. 国家层面政策导向a.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核心原文:允许各地在清单框架内,结合地方疾病谱、基金承受能力,合理扩大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重点覆盖治疗周期长、门诊费用高、需长期连续用药的慢性重病。b.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医保发〔2025〕33号)事实:阿尔茨海默病一线治疗药物(多奈哌齐、美金刚、甘露特钠等)全部纳入国家医保报销,药品可报、但病种无专项门特待遇,政策配套严重缺失。2、真实患病数据、负担数据a. 2024年末江苏省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175万人,占总人口25.5%,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前列。65岁以上人群患病率5.6%,80岁以上高龄人群患病率超15%;结合江苏老年人口基数,全省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约80万-86万人。b. 真实家庭经济负担:① 药物费用:年均药费8000–14000元;② 检查费用:每年头颅MRI等检查3000–5000元;③ 中重度患者家庭照护等隐性成本2万元以上;④ 以本人父亲为例,当前使用伦卡单抗治疗,每年医药费、检查费总支出超过20万三、江苏不仅没帮助,甚至还拖后腿本人为父亲购买的杭州西湖益联保,可报销伦卡单抗费用,但由于父亲医保所在地盐城未将阿尔兹海默纳入门诊特病、慢病,导致无法报销!简直无法接受!保障处的电话也没人接!!!
提交时间 2026-06-26 17:25:57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谭同志,您好!关于“将阿尔茨海默病纳入江苏省门诊特殊病统一目录的政策建议”的局长信箱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当前,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相关药品已经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参保患者可以按照参保地规定享受基本医保住院和普通门诊统筹保障。

在当前居民医保基金紧平衡的运行形势下,调整全省门诊特殊病病种保障范围尚不具体条件,对你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通过指导地方医保部门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我局工作人员7月7日已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答复机构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6-07-07 16:34